达州钢铁黄沙比价告知书

    为了保质保量满足生产使用,达州钢铁将对黄沙实行比价采购,对相关要求告知如下,诚邀意愿参与单位踊跃参加。

一、参与比价的条件

(一)公司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黄沙的经营范围,能出具13%增值税专用发票,且月度供货能力不得低于300吨。

(二)参加比价报名前需交纳比价保证金3万元(以现汇方式支付)。若比价中标,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;若比价未中标,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,不计算利息。已与达州钢铁签订合同的单位,本次参与比价不交纳保证金

)所有参与单位需提供资源保供承诺书(见附件)

满足上述条件者方可参与比价。比价保证金缴纳账户:

户名: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
开户行:建行达州西外支行

账号:51050175004600000180

二、需求情况、质量要求以及货款支付

(一)需求数量

达州钢铁(达州市东部经开区麻柳镇):2026415-12月31日的需求量,总量约1800吨。

上述数量为暂估数量,达州钢铁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。

(二)质量要求

1.质量要求、技术标准

质量指标

1、黄沙全分散、尽沙粒、不混灰、无聚集团块和其它泥石等杂物。

2、满足甲方指定单位使用要求,以甲方指定单位出具的使用效果书面报告结论为准。

2.质量加、减价的计算方式

质量加减价的计算方式

1、若不符合甲方指定单位使用要求,甲方可拒收。

2、凭甲方指定单位出具的使用效果报告,扣除扣减金额办理结算。

(三)货款支付方式与期限:达州钢铁收到供货单位发票经财务结算入账30天后支付货款,以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。若达州钢铁支付低于6个月承兑汇票或现汇,则按达州钢铁财务每月公布的贴息利率收取供货单位资金占用费,资金占用费在供货单位货款中扣除,由达州钢铁给供货单位开具6%增值税普通发票。

三、相关要求

(一)比价中标,双方签订买卖合同;若比价中标但不签订合同供货,视为违约,不予退还比价保证金。

(二)在供货过程中,供货单位必须按达州钢铁的要求供货,具体供货数

量以月度发货计划通知单或电话、微信通知为准。

(三)若未完成月度供货数量(不含溢短装),达州钢铁将对当月未完成数量按20.00元/吨收取违约金。

(四)供货质量不合格除按合同条款执行外,若因供货质量严重偏离合同

约定导致停供未完成供货数量的,按照上述(三)款执行。

(五)达州钢铁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同内容。

(六)参与比价的单位在交纳比价保证金时必须注明黄沙比价保证金”字样,达州钢铁财务收到参与单位的比价保证金和《资源保供承诺书》后视为该单位本次比价已报名。比价报名时间截止20264812:00。正式比价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。

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达州钢铁,若有疑问请联系蒲先生:19511804690。

 

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
202642

 

对达州钢铁黄沙比价告知书全部内容知悉并理解,无任何异议。参与比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

序号

比价单位

签名栏

1

 

 

2

 

 

3

 

 

4

 

 

5

 

 

 

 

黄沙保供承诺书

 

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:

我公司充分知晓并接受贵司黄沙比价告知书的所有内容,我公司承诺一旦中标,将严格按照贵司的计划提供合同约定的产品;若有违反,我公司自愿接受并承担包括不限于告知书明示的相关责任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单位加盖公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时间:   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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